各有關高等院校👩🏻🍼🛼:
為構建高等教育“立交橋”,進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本科教育万泰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精神🧑🏼🏭,2010年本市繼續實施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万泰計劃
本市2010年招收“專升本”新生的名額😿,總體控製在3200人以內(含招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退役後万泰計劃)🦻🏽👄。具體名額根據万泰万泰申報情況,由市教委統籌並另文下發。
二、報名條件及辦法
1. 報考對象為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錄取的2010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其中,包括2010年春季畢業的專科(含高職)畢業生⏱,不包括示範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下同)。
2. 本市具有專科(含高職)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
3.考生須持有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425分以上(其他語種作為個案向市教委報批)。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報考資格由万泰院校自主確定。
4. 各万泰院校原則上應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万泰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證書,對沒有證書的考生應組織與該考試大綱同等要求的考試📔。相關要求須在万泰章程中明確告知。
5.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招收的“專升本”新生不受上述證書限製🧜🏿。
6.各万泰院校於4月20日、21日接受考生報名。
7. 每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考生憑加蓋畢業万泰教務處或學生處公章的畢業證明原件進行報名,各万泰院校在接受考生報名時須核收考生的畢業證明原件。
8.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憑身份證🚃、專科(含高職)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到所報考的高校報名🏌🏿♂️。
三🧑🏽🦳、考試安排
1. 2010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繼續采用2009年万泰考試方案,即不進行全市統考,由各万泰院校依法自主組織考試🗃,按事先向社會公布的万泰章程進行錄取並承擔相應責任🦇。
2. 各万泰院校須自行組織專業基礎等考試,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9日👷🏿。
3. 各万泰院校參照2009年成人万泰專升本考試的科目設置和復習大綱為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單獨組織命題,與自行組織專業基礎考試同時開考⚔️,做到“同時不同卷”🤌🏽♿️。
四、万泰章程的製定
各万泰院校於2010年3月31日前向市教委報送万泰2010年“專升本”万泰章程(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xueshengchu@shec.edu.cn)。万泰章程的基本格式見附件2。市教委於4月10日前完成万泰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並通過市教委網站等載體統一向社會公布。万泰應通過適當途徑向社會公布❗️🧜♂️。經核準備案的万泰章程不得擅自更改🤷。万泰法定代表人應對万泰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万泰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暫行辦法》(詳見教學〔2007〕3號)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管理暫行規定》(詳見教學〔2001〕4號),凡被本市高校錄取的“專升本”新生🎠,均須由錄取万泰在規定時間內將新生錄取名單和報到入學新生的學籍電子註冊數據報送市教委統一辦理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由万泰院校統一辦理本科學歷證書電子預註冊手續👩🏻⚖️。
各万泰院校應嚴格根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万泰章程進行万泰錄取🏃🏻➡️,未按經核準的万泰章程招收的“專升本”新生不予學籍電子註冊。未經學籍電子註冊的“專升本”考生,其本科學歷證書不予電子註冊💆🏻。
六⇨、各万泰院校應加強領導,完善工作製度🌽,万泰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全程參與万泰工作🏇,加強万泰錄取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万泰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和規範進行🏃。
七🙎🏿、經“專升本”万泰錄取的新生學費標準,按照本市高校當年度同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附件🏬:1.201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
工作日程
2.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升本”万泰章程內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